从贺龙元帅视察过的东北这4家航空工厂来看,航空产品质量严重下降的危害十分令人痛心。
哈尔滨飞机厂3年未出一架合格的直5型直升机。沈阳发动机厂1959年共生产60台发动机,没有一台合格。直至1960年末,沈阳发动机厂也未生产出一台合格的涡喷6发动机。
沈阳飞机厂的质量问题则更为严重,损失浪费更为惊人。1958年至1960年,该厂试制歼6甲飞机投料84架,歼6飞机投料494架,两个机种共投料578架(因不按计划均衡生产,有些零件投料超过此数),计用黑色金属11999吨,有色金属3010吨,外购成品75000件。1959年9月至1960年6月,办理废品补制16570项172万件,耗用钢材、铝材186吨。废品损失与返修损失2991万元。停产整风以后,两种飞机的生产和返修中断。共按120架(已出厂5架、静力试验4架、在制111架)配套后,其余的5架前机身、30架后机身、250架3273项组合件、零件(占全机12268项的26.6%)、150架2256项零件(占全机18.3%)、100架1267项零件(占全机10.39%),全部报废,仅工时损失相当于生产100架飞机的工时。已装配成飞机和部件的111架飞机和工艺装备被隔置一边。
成品过期,飞机零件及工艺装备生锈等损失也是很大的。仅1960年一年,成品生锈、过期损失就达569万元。1960年,工厂处境非常困难,积压资金2.2亿元,贷款1.99亿元,全年支付利息1102.2万元,相当于当时全厂职工全年的工资总额。
对沈阳飞机厂的质量下降形势,苏联专家也曾坦率地提出过自己的看法。1960年7月,苏联专家留比莫夫对一机部副部长方强说,沈阳飞机厂生产的歼5(米格-17)飞机的质量不比苏联飞机差。该机质量好,是由于生产秩序、工艺纪律好,歼6、歼6甲飞机质量不好有一系列问题,如材料质量不好、代用材料不符合要求、超差品很多、检验不严、生产纪律松驰等等。要扭转这个问题,必须加强工艺纪律,从材料开始到产品出厂,建立起严格的生产秩序,这是一个全国性问题,不单是航空工业。应当说,旁观者清,这是比较客观公正的看法。
贺龙元帅视察过的沈阳、哈尔滨4厂,本是航空工业的重点企业,全部被纳入苏联援助我国156项目之中。在“一五”期间,中国航空工业从修理走向制造的过程中,都做出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特别是1956年喷气式飞机歼5和发动机涡喷5试制成功,使中国一举进入了喷气时代,跻身于当时世界少数能够生产喷气式歼击机的国家行列。如果乘胜前进,这4家企业本来可以取得更大的成果!
面对航空产品质量如此严重下降的状况,贺龙元帅果断地做出了“一刀两断,重新试制”的重要决定,并且十分大胆地提出了“要原原本本按苏联图纸从头开始,重新试制”的要求。这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贺龙元帅甚至愤慨地说,我今年65岁了,我还要拼命干它几年,拼死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