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47年12月中旬,蒋介石就曾力劝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胡适再次出任驻美大使,并表示希望其能参加来年举行的总统竞选。1948年1月中旬,准备参加副总统竞选的李宗仁也曾致信胡适,劝其“参加大总统的竞选”,并说:“以学问声望论,先生不但应当仁不让,而且是义不容辞的。”此外,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也暗中怂恿胡适出来竞选总统;美国总统杜鲁门更是公开表示,希望国民党政府能够容纳“自由主义分子”。这都迫使蒋介石不能不有所表示。
“行宪国大”开幕后,蒋介石随即将计就计,表示准备请胡适出任总统,自己出任行政院院长。为此,3月30日下午,王世杰受命向胡适传达了蒋介石的意见。31日晚上,王世杰来讨回信,胡适犹豫再三之后,经不住诱惑,表示愿意接受,并称这是一个很伟大的意思,但仍说:“第一,请他考虑更适当的人选。第二,如有困难,如有阻力,请他立即取消:"他对我完全没有诺言的责任。"”但到4月1日,胡适又动摇了,告诉王世杰,他还是决定不干:“昨天是责任心逼我接受,今天还是责任心逼我取消昨天的接受。”4月3日夜,蒋介石亲自找胡适谈话,胡适受宠若惊,终于又上了圈套。第二天,胡适告诉其助手胡颂平:“昨天夜里,蒋先生约我到他的官邸谈了很久。他将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里提名我为总统候选人。他说在这部宪法里,国家最高的行政实权在行政院,他这个人不能做没有实权的总统,所以愿将总统让给我,他自己当行政院院长;或者由他当总统,要我担任行政院院长。蒋先生的态度如此诚恳,我很感动,于是我说,"让蒋先生决定吧"。我这个人,可以当皇帝,但不能当宰相。现在这部宪法里,实权是在行政院--我可以当无为的总统,不能当有为的行政院院长。”
4月4日,国民党举行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总统提名人选问题。会议一致推举蒋介石为总统候选人,但蒋介石却拒不接受,并明确表示,第一任总统应具有下述之条件:一、了解宪法,认识宪政,确保宪政制度;二、富有民主精神及民主思想,且为一爱国之民族主义者,根据宪法,实现三民主义,建立民有、民享、民治之中国;三、忠于戡乱建国之基本政策;四、深熟我国历史、文化及民族传统;五、对当前之国际情势与当代文化有深切之认识,借而促进天下一家理想之实现,并使中国成为独立自尊的国家,处于国际大家庭中之适当地位。为此,蒋介石建议:“吾人可提一具有此种条件之党外人士出任总统候选人,并支持其当选”,“我愿担任政府中除正副总统外之任何职责”,“协助总统以实现宪法中之民主原则”,“为国家人民利益之故,我深信我不应竞选总统。此不仅为谦让之故,而是诚恳之信心”,“总而言之,我建议我党提出一卓越之党外人士为总统候选人”。蒋介石虽未点名,但按上述条件,谁都清楚,此人就是胡适。但国民党中委们除吴稚晖和罗家伦两人同意外,其余皆不以为然,仍推举蒋介石为总统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