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内换配件遭拒 律师状告戴尔霸王条款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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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尚鼎律师事务所徐骏律师使用的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发生故障,但在维修时却被告知,无法更换全新的配件。在昨日向市消协投诉未果后,徐律师决定将戴尔中国公司以及当地维修商告上法庭。他已经委托同所的樊澍律师作为代理律师,不日向法院正式递交诉状。

保修期内的电脑为何难以更换新配件?扬州律师频告商家到底是作秀还是维权?记者昨日进行了深入探访。

保修期内电脑更换配件遭拒

2008年下半年,徐骏女友小赵(化名)在重庆赛博数码城,花4000多元购买了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在购买该电脑时,销售商只是出具了一张出货单,并没有出具商品的销售发票和“三包卡”。“万一以后要维修咋办?”小赵问道。“没关系,我们戴尔笔记本电脑都是网上报修,工程师上门服务。”销售商表示,凭电脑的服务编号和快速服务代码即可网上报修。而后,该电脑一直归徐骏使用。

2009年9月份,电脑开始出问题了,“扬声器时有声时无声。而后来基本就没声音了。”昨日,徐骏告诉记者。

据他介绍,11月9日,他拨打了维修热线,戴尔授权的扬州维修点一位张姓工程师上门为其更换了一个喇叭。但过了数日,老问题又出现了。无奈之下,徐骏再次拨打了维修点的电话。18日下午,一位马姓工程师上门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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