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这里有两个问题想问一下您。第一个方面关于保护的公开与透明性,刚才您也提到在税收优惠,在各种知识产权,各种技术的申报中,怎么来保障透明、公开与在各种企业中,各种市场主体之间的充分平等的竞争。第二个方面,您刚才也提到可能很多国外认为在这中间会不会有贸易保护的行为,怎么样来防止我们的企业被过渡地保护,丧失市场的竞争力呢?
邓中翰:这个问题也非常好。法律正是为了公正、透明而设立的,法律的基本概念是这样的。所以通过建立自主创新法律,就是告诉各个地区,各个部门以及各个国家,我们要围绕自主创新,要做相应的,包括刚才讲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国家税收的倾斜以及对中国民族企业在发展所需要提供的各种各样的资源的保障或者优惠等等。正是通过这样的法律,我们把公正性和透明性体现出来,让大家依法办事,依法来做自主创新,我相信这样会给我们带来更加公正,更加透明的情况。
现在因为某些企业被政府看好,他可能得到很优惠的,而某些做法上不一定完全公正和透明的,正是这样不公正或者不透明,会带来很多负面的议论,甚至于怀疑等等,我想这都阻碍了怎么能够把它立法公正、透明的,让大家照着法律去执行,这也是必要性。
刚才特别强调贸易保护,别的国家可能会有这样一种指责,他们有他们的想法。最主要中国自主创新是我们自己的事情,因为自主创新和直接的商业贸易还不太一样,我围绕着自主创新这样的主题来提高企业发展的潜力,提高它的竞争力等等方面,应该是任何一个国家所享有的主权,它不同于贸易中的合约上的保护或者反保护表面层次的问题。
所以我想制定这样的法律,确立自主创新的自主性,我们自己的权利,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它所带来的在产业,在贸易上的影响肯定也是存在的,但是最终衡量的是我自主创新的产品是不是比国外产品更具有优越性。
主持人:如何增强产品竞争力?
邓中翰:对,因为我们提出自主创新并不是提出贸易保护,自主创新通过自主创新提高我们产品和商业上的竞争力,从而在市场上形成对我们国家的产业、产品有益的事情。这是动作自主创新获得的,这是硬道理,这里没有什么好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