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遭遇低价承诺门 合作酒店敢怒不敢言(4)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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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士透漏,目前部分二三类渠道商有结成合作联盟的打算,“目前携程拥有超过五成的市场份额,不能否认的是,二三类的一些网站联手后,很难说他们没有与之抗衡的实力。”

■专家剖析

酒店需要更多市场话语权

就携程双重低价承诺事件,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中国旅游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戴斌先生。

观点一

携程享有一定市场权力

南方日报:如何评价携程新增“若携程会员价高于其他网站公开价,赔付3倍差价”这一做法?

戴斌:直观而言,这是一种基于双方(渠道商与供应商)自愿基础上的市场协议,不存在公平不公平的问题,从理论说,你不同意这一条款你可以选择别的交易伙伴。可是,事实上双方的市场地位是不平衡的,携程享有一定的市场权力(Marketpower),这件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

观点二

如果形成同一报价,可理解为“市场串谋”

南方日报:有业界人士认为携程凭借其在酒店销售领域龙头老大的地位,间接迫使酒店与其合作,不失为垄断行为,您是否同意这种观点?笔者日前查看了携程与艺龙上同一酒店的报价,价格相同,这是否暗示着今后线上酒店价格趋同,消费者利益是否将受损?

戴斌:是否构成垄断,应由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加以判定。从目前的市场结构来看,携程还是有一定的垄断倾向的。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倾向是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而非政府主导下的资源垄断,不属于过程垄断或者说自然垄断。

经济学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只有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消费者的福利才会达到理论上的最大值。而不幸的是我们几乎都是处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态势中。到目前为止,渠道商的盈利来源还是由向供应商收取佣金而来。但是,如果所有的渠道商对同一服务的报价都是相同的话———不管是不是出于供应商的自愿,可以理解为“市场串谋”,肯定不利于旅游消费福利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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