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告反水律师名誉侵权案证据不足败诉(3)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07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2008年12月3日,崔电博和盛建军参加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节目,崔电博在节目中称 “黄静在这个过程中不构成犯罪,我给她做了一个无罪的辩护,不管这里是五百万也好,还是她要多少钱也好,黄静在这个本案过程中是一个消费者,消费者维权,至于你华硕赔不赔我钱,那是两回事。如果说当初黄静不是选择了去你华硕公司直接索赔,而是到法院起诉的话,那么这个事不会牵扯到后来一系列的事情”。

次日,盛建军持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法律事务所介绍信和张灿、王金海委托盛建军的授权委托书,至包诚律所查阅、复制黄静涉嫌敲诈勒索案卷宗,包括两份会见笔录和卢枫委托崔电博的授权委托书,且向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和燕赵都市报披露会见笔录。

黄静的母亲出庭作证,称黄静看了节目后开始哭闹,不吃饭,靠输液维持生命。

宣武法院认为,根据一虎一席谈节目的录像光盘,崔电博仅就其是否是黄静涉嫌敲诈勒索案的代理律师以及会见时的具体细节进行了回答,并没有直接透露会见笔录的内容。只是在言辞上有所欠缺,且黄静提交的证据亦不能证明崔电博存在透露内幕、公开会见笔录、泄漏原告隐私的违法行为,因此,浩光律所亦不存在监督和管理不善的违法行为。

法院同时认为,黄静之案非涉密案件,包诚律所在盛建军借阅、复印原告涉嫌敲诈勒索卷宗材料时已经尽到了相应的审查义务,亦不存在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GH)

第一頁    上一頁    第3頁/共3頁    下一頁    最後頁
第01頁 第02頁 第03頁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