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7月《朝鲜停战协定》签署后,冷战初期的中美关系由敌对与隔绝的状态转入对抗与缓和共存的新阶段。中国政府重新考虑早日实现台湾统一,美国政府却借美台共同防御问题加以阻挠,双方冲突难以避免。同时,两国兵戎相见的军事对抗基本结束,双方出现某种缓和迹象,中国因为“一五”计划建设的开始而迫切需要和平、稳定的环境,美国为争取滞留在中国的侨民及战俘回国而积极寻求同中方沟通的渠道,最终双方在日内瓦会议上实现了平民回国问题谈判。对抗与缓和构成此时期中美关系的二重变奏,其间的跌宕起伏、变幻难测激起不少学者的研究兴趣。1954年底,中国政府对13名美国军事间谍进行宣判,对干涉台湾问题的美国政府给予严正警告,此事一度引发美方强烈反应,中美关系因此出现严重危机。值得关注的是,危机的发展及其化解充分反映出中美两国的利益取舍与外交策略。本文利用中美双边外交资料,其中包括新解密的中国外交部档案,对此问题进行重新考察。
一
朝鲜战争期间,美国军用飞机频繁偷越中国国境,向中国空投间谍人员、刺探地方情报,中国政府1954年依法宣判的间谍案就是其中的两起。1952年11月29日,供职于美国中情局驻日本厚木间谍机关的唐奈、费克图,乘坐飞机在中国东北进行间谍活动时,被吉林省驻军击落并捕获。1953年 1月 12日,以阿诺德上校为首的“五八一空中补给与通讯联队”的军事间谍在辽宁省被击落,机上3人当场毙命,其余11人均被抓获。根据他们从事间谍活动的犯罪事实,195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对上述13人依法宣判,分别判处唐奈无期徒刑、费克图20年徒刑、阿诺德10年徒刑,另外判处其他10人刑期长短不等的监禁。美国间谍案宣判后的第二天,《人民日报》全文刊发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两起美国间谍案的判决书。在事发近两年后才宣判上述美国间谍人员,除因该案的审判需要一系列的取证、调查、审讯等司法程序外,中国政府还有特殊的外交考虑。
朝鲜战争结束后,美国政府拒绝部分西方盟国接受新中国政权的建议,一方面坚持外交上不承认新中国的僵硬立场,另一方面对中国大陆继续执行遏制和封锁的“压力”政策。他们相信,美国坚持该政策将会使中国陷于极度困难,因此只有加强对苏联的依赖才能度过难关,而这种依赖一旦超出苏联的承受能力,中苏联盟将被迫分裂。为加强对中国大陆的遏制与封锁,美国在朝鲜战争结束后急于插足台湾事务。与此同时,台湾的蒋介石政府也乘机大做文章。1953年11月,时任美国副总统的尼克松访问台湾,台湾“外长”叶公超趁势向他强调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重要性及必要性。12月8日,蒋介石政府正式向美国提出美台《共同防御条约》草案。1954年1月,美国第七舰队在台湾海峡进行挑衅性军事演习,在中国领海范围内实施军事威胁。与此相配合,国民党军队不断骚扰新中国政权,训练并装备游击武装,破坏东南沿海的交通运输及大陆渔民的正常捕捞作业。根据这些情况,刚从抗美援朝战争中缓一口气的新中国,不得不迫切考虑如何尽快扭转台海局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