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中的特殊机构:中国人民志愿军随军银行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0-03-16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1951年安东志愿军随军银行寄安徽封

志愿军特种信汇取款通知书

中国人民志愿军随军银行,是根据抗美援朝战争的需要,于1953年2月初正式成立,1954年9月奉命撤销的,存在时间虽短,但为取得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军银行的提出与建立

在军事系统建立随军银行,是为了统一和加强部队的货币管理而提出的。新中国成立初期,统一货币管理是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1950年3月,政务院指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现金调度的总机构,要求一切军政机关和公营企业的现金,除留若干近期使用的以外,一律存入国家银行。同年12月,在统一货币管理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政务院又责成中国人民银行制订进一步加强货币管理的办法,并针对军队的特点,指令中国人民银行逐步建立部队的随军银行,以便利军事系统的货币管理。有关文件规定:“部队、机关、团体、国营企业、合作社的现金使用,必须编造收支计划,并经过适当机关的批准。各部队、机关、团体、国营企业、合作社间在本埠、埠际及国际间的一切交易往来,全部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划拨清算。”

第一頁    上一頁    第1頁/共5頁    下一頁    最後頁
第01頁 第02頁 第03頁 第04頁 第05頁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