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责办理赡家汇款。
出国部队赡家汇款,是在1951年底由部队政治部门开展的一项新的工作,很受各方面的重视。在朝鲜战场上,每月发给指战员的津贴费都是用人民币支付的,战士一个月6万元(折合现在的6元),连排干部实行供给制,每月约20万。尽管津贴费不多,但由于人民币在朝鲜不能流通,加上他们大都很节俭,因此日积月累也很可观,身上携带百八十万旧币的人非常普遍,行军打仗、站岗放哨很不方便,放在行李里也不安全。根据广大指战员的要求,各级财务部门在志愿军随军银行各分支机构的配合下,开展了为指战员办理军汇的业务。军汇是一项新开办的政治性很强的业务。由于汇款人绝大部分生活在农村,他们的文化程度较低,个别还是文盲,办理汇款时常由旁人根据口述填写汇款花名册或汇款清单,因此地名写错的较多,音同字不同的更多,给工作带来了很大不便。
在志愿军随军银行成立之前,多数单位采取每3个月集中回国内邮局办理一次。由于缺乏经验,汇错、汇丢较多,汇款人很有意见。分行成立后,志愿军政治部和各级领导即对分行寄予很大希望,要求分行能迅速把这项工作接管起来。并指出,如果分行把这项工作做好了,分行的任务就算完成了80%。军行成立后,针对过去多数单位3个月集中去邮局办理一次赡家汇款和汇错、汇丢等情况,改为每5天乘专用卡车到安东集中向辽东省(1954年撤销)分行军汇机构办理汇出。分行接受这项工作后,首先在出国部队普遍实行由人民银行东北区行规定的特种信汇办法,并在各部队迅速配齐专职汇款员。具体做法是:由连队填好汇款申请书逐级集中到军,然后再由军统一交到分行,分行每天集中一次向辽东人民银行军汇机构办理汇出。工作一经展开,即受到志愿军广大指战员的高度赞扬,认为这是祖国人民和上级领导对志愿军战士的关怀,表示一定要用更大的胜利和工作成绩来回报。由此也可看出出国部队当时对办好汇兑工作的要求是很迫切的。
1953年11月,安东办事处成立后,接管了辽东人民银行的军汇工作,并着手研究试办特种票汇办法,并印制了特种汇款单,规定可在所有中国人民银行领款,收款后还可在“光荣军属的话”栏内回话保证寄到部队。经过在两个军、一个分部和一个独立师试点,证明票汇办法比信汇更优越,遂决定从1954年4月起在出国部队普遍推广。票汇办法执行后,彻底消灭了错汇、丢汇现象,大大缩短了解付时间。90%以上的汇款,在汇出40~50天后,即可收到回单,从而扭转了过去长期不能完全满足汇款人要求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