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中队的“兰开斯特”B.1(F.E.),成为“猛虎队”的生力军。“猛虎队”是二战中英国空军、加拿大空军、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空中力量组成的
3 个混成大队,二战末期缩减为两个大队“兰开斯特”II 和 B.II安装布里斯托尔“大力神”星形发动机,主要由第六航空队所属各加拿大中队使用。最大载弹量 23,095 磅。

“大力神”星形发动机马力强劲,上图这架“兰开斯特”B II 只开了一台发动机,其余 3
台顺桨“兰开斯特” III, B.III, A.S.R.III 和 G.R.III“兰开斯特” I 安装美国制造的帕克德“梅林”引擎。执行海空救援任务的飞机可以在炸弹舱内携带救生艇,不久其中一些又被改装成海上侦察型 G.R.III。“兰开斯特” IV 和 V后来改进成为“林肯” I 和“林肯”II 型轰炸机。“兰开斯特” B.VI安装 1,635 马力“梅林”85 或“梅林”87 引擎的“兰开斯特”III 型。大部分加装了 H2S
雷达设备和无线电干扰装置,能够携带大量的“窗口”(用于干扰德国雷达的细金属丝),用于在德国执行诱骗任务。“兰开斯特” B.VII and B.VII(F.E)“兰开斯特” I 或 III 型的改进型号,背部炮塔装有双联装 0.5 英寸口径机枪。“兰开斯特” VIII 和 IX仅停留在设计阶段。“兰开斯特” B.X由加拿大制造,装有罗尔斯•罗伊斯或帕克德“梅林”发动机。加拿大空军用来执行多种任务:10-SR 型用来进行海空救援;10-P 是轰炸-侦察两用型,70 架 10-MR/MP 型改装成海上侦察/巡逻型;10-N 用作导航训练机;10-U 型保持了原来的装备;10-S 型在小范围内实现了标准化改装;10-DC 改装成拖靶机;10-AR 改装后执行北极圈地区的勘测任务,一直使用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