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焕彬 1970年11月生,黑龙江安达人,民建会员,现任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助理审判员,国家二级法官。1992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6月获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原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大庆市龙凤区第五届政协委员。1992年至2005年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工作。2005年8月调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他思想要求进步,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为龙凤区法院创一流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牢牢把握服务宗旨,热心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实事求是纠正多起错案致力维护司法公正,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1996年被评为省优秀书记员、市法院系统文明干警标兵,并荣立个人三等功,被龙凤区政法委评为学胜利创一流“十佳”先进个人,1997年被评为区政法机关“十佳”公仆,1998年被评为市法院系统文明干警标兵,办案能手标兵,1999年再次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