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佩公 1928年4月生,陕西朝邑县人。笔名妍公,延安大学毕业,宁夏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员,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40余年,发表论文百余篇,为《当代中国的宁夏》主要撰稿人之一,著有《治学辩证法》、《学而思集》等书。素喜草书,主张从师无常,博采众长,独辟蹊径,创出自己风格。独创研制之木笔书作,在众多次国内外大展赛中获金奖、金杯奖、金鹿奖,一等奖等等级奖共38枚,加最佳创作奖、丰碑奖、精品奖优胜奖等,共70余枚。木笔书作被中国文联等单位审定为书法类“特别等级”(最高等级),颁发了作品等级认定证书。作品和传略入选辞典巨册130多部。被国内外百余家艺术社团单位分别授予世界艺术名人,中外书画艺术名人,当代书画艺术名人,国际书画艺术名人,世界高级硬笔书法艺术家,中华当代艺术家,艺术家,老年书画家,爱心书画家,慈善艺术家等荣誉称号。兼任菏泽地区和天香画院等社团名誉院长,东方书画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当代硬笔书法家协会湖南分会副主席及他社团教授,院士,高级研究员,艺术顾问,书画鉴赏家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