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世纪中期,面对沙俄入侵的威胁和清军统一漠南蒙古的形势,漠西蒙古和喀尔喀蒙古的封建主意识到,维护封建统治,加强封建秩序,巩固和加强部落的内部团结,一致对外的重要性。基于这种共同利益的认识,1640年九月,在准噶尔部首领巴图尔珲台吉的倡导和支持下,联合喀尔喀蒙古札萨克图汗,在塔尔巴哈台召开了厄鲁特和喀尔喀的蒙古封建主会议,有各部44位蒙古封建主参加,制订了《蒙古卫拉特法典》,以此作为维系内部统治、协调各部关系、加强封建统治、共同对外的基础,从而大大加强了准噶尔部的实力地位和蒙古各部的团结,使漠西蒙古地区出现了安定和稳定的局面。巴图尔珲台吉在厄鲁特地区,集中精力,从事生产建设,发展牧业生产,并在其首府今新疆北部和博克赛尔地区大力发展农业和手工业,建立固定居民点,使游牧经济逐渐发展到城镇经济,准噶尔部所在地逐渐成为厄鲁特蒙古的政治、经济中心。由于准噶尔经济和军事实力大大增强,和哈萨克、布鲁特(柯尔克孜)等族经常发生纠纷和战争。准噶尔由伊犁河流域迅速向西南楚河和塔拉斯河流域的哈萨克和柯尔克孜族地区进军,经过无数次的争战,最后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在我国西北建立了以准噶尔贵族为统治核心的,包括厄鲁特各部和一些突厥部落在内的民族政权和地区的统一政权,故清代往往将准噶尔作为天山南北厄鲁特(卫拉特)诸部的泛称。有的史书又称之为准噶尔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