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新村(DōnghúXīncūn),全国第一个商品住宅项目,第一个引进外资开发的住宅项目,第一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位于广州城区中部偏东、东山湖公 园西侧,东湖路和东湖西路内。原是东湖公园西侧洼地,1979年兴建,1982年竣工25幢8层 、2幢16层楼房,因在东湖公园旁,故名。
背景资料:
1980年1月,《红旗》杂志发表苏星《怎样使住宅问题解决得快些》一文,指出住宅是个人消费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走商品化道路。自此,我国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开展了关于住宅属性、房租等问题的研讨。
但在此之前的一个月,全国第一个商品住宅项目东湖新村已经在广州打下了第一根桩。而在更早的1979年初,广州市乃至广东省已经在考虑用商品房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
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之初至1978年的30年里,广州市的人均居住面积一直在3平方米左右。而在1978年前后,广州市每年投入住房的建设资金仅在1000万元左右,按当时建筑成本100-120元/平方米计算,广州市的建设经费每年仅能建不足10万平方米的住宅。显然,依靠老思路、老办法解决住房问题是不现实的。于是,省市领导决定引进外资来解决住房难问题。
1979年初,东山区引进外资住宅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引进办”)开始寻找资金之路,并于1979年3月与香港宝江发展有限公司开始了第一轮“引资”谈判。
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国引进外资的大门刚刚打开,房地产建设“引资”更没有先例可循,“政府出土地、外商出资金”的合作方式在当时更是很多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在长达半年多的谈判中,“引进办”在省市领导的支持下,顶住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以真诚的态度打消外方疑虑,谈判终于成功。1000万元港币,这是中国房地产开发历史上引进的第一笔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