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河南省三门峡一些地方的民间传统奇俗,2007年还被评为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
每年正月初二到正月十六,民间多以村为单位,从村民挑选数名、数十名村民组成骂阵(俗称后场子),然后敲锣打鼓,点响土炮,到对方村庄去挑骂。常常交替前往对方村子里指名道姓地挑骂。
骂家反穿皮袄,表示自己是畜生野兽,不是人,说的不是人能说的话,不能见怪。骂虚不骂实,专骂对方的社火头子,极尽捏造谩骂之能事,目的是激怒对方村答应耍社火。如西村上阵骂东村:“东村七个队,为耍社火开了会,有的往前拉,有的往后退,七嘴八舌不配对,真真一村窝囊废!”。
这样来来往往,从正月初二开始天天挑骂。灯光之下,锣鼓之后,几个村民一个接一个反穿皮袄跳上大鼓骂赌博、骂陋习、骂懒惰、骂不孝不敬、骂对方村干部不作为等等。
这种骂,当然不是污蔑非谤之骂。而是一种控诉,一种批评指责讽刺,骂中贯穿斗文、斗武、斗巧、斗富、斗丑全过程。被骂到的人呵呵笑,被骂得越狠越欢喜。在这里辱骂成为一种敬重,辱之愈甚敬之愈甚。为外地社火所不具备,所以这种大俗大雅完美结合的社火被誉为“天下奇俗骂社火”。
“社火”亦称“射虎”,来源于古代祭祀社神,目的是驱逐鬼神。这种活动由宫廷传入民间,逐渐演变为乡村祭神、娱神、迎神的赛会,并加进杂戏、杂耍表演。一般社火从正月十一开始,正月十六结束。东起西落,交替进行,骂社火从正月初二开始,正月十六下午“骂社火”结束,晚上就不能再骂了。
“骂社火”代代相传,是因为它起到了乡规民约的作用。通过骂这种游戏形式,大雅大俗美丑尽显,起到互相批评,互相警示,互相监督作用,村干部们清政廉洁,村民们也自觉律己,少犯错误,怕被对方抓住把柄,到时受骂,揭短亮丑。并且群众也寓教于乐,欢度新年,所以,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