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风尚若干的整匹帛料在裁去一部分之后,只做成一条或几条花裙,剩余的残料还得另作使用安排,如李渔就指责月华裙“人工、物料,十倍常裙,暴殄天物,不待言矣”。
裙子穿在身上,一定要有修长的视觉效果,因此,裙上的装饰往往以竖向为主。最常用的办法,当然是在腰间叠出褶裥,做成“百褶裙”,这样,一旦裙子穿在身上,自然会呈现出条条竖向的褶纹。
不过,初唐时有一种“花间裙”,是把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颜色、花纹的衣料,裁破成一条条细长的帛条,然后把这些不同纹色的长帛条彼此相间地排列起来,密密地缝连在一起。用这种拼缝而成的裙料做成裙子,就会呈现出一道道竖向的多彩条纹,因此又叫“裥色衣”。制作花间裙,在裁剪帛料的时候,可以有意地把一条条帛条都裁成上窄下阔,这样,拼缝出的裙子就会腰身收窄,显得穿裙人腰肢纤巧;裙身越向下就越加扩张,也就是喇叭裙的形式,裙裾长拖到地,格外风流潇洒。
唐高宗曾经下诏说:“……花间裙衣等,靡费既广,并害女工。天后,我之匹敌,常著七破间裙,岂不知更有靡丽服饰,务遵节俭也。”从这段话可以得知,花间裙在初唐非常流行,贵为“天后”的武则天平日都常穿“七破”的“间裙”。而且,武则天穿的花间裙仅以七条彩色长帛条相拼缝,是在遵守节俭之道,当时的“靡丽服饰”显然远远不止“七破”。
实际上,唐朝曾经有官方的规定,要求“凡裥色衣不过十二破”,可见当时的女裙往往在“十二破”以上,也就是一条裙用十二条以上的异色帛料相拼缝。奢侈的华裙还会在拼缝处绣上金线的界道,甚至缝缀珠玉做成的小片花钿,裙片之上也会加以金线绣等华丽装饰。
类似花间裙的形式,到了清初,又曾经流行一时,其具体样式是把多种色彩的彩缎裁成长条,每条上面都饰以精美绣花,然后再拼缝在一起,接缝处界以金线。由于一裙之上五彩缎条并列相映,灿烂华丽如凤尾,因此得名为“凤尾裙”。后来又把凤尾裙加以改进,在裙腰处叠出道道褶裥,同时拼缝裙面的缎条皆取淡雅色彩,由此,裙上便是道道纹华清浅的缎条流光烁彩,互相映衬,如月光一样捉摸不定,这一形式的彩裙便被称为“月华裙”。
制作一条花间裙、凤尾裙、月华裙,采用的花色越多,就意味要裁破越多的丝绸匹料。古时制衣,都是家庭手工的形式,无法进行规模化的生产,因此,若干的整匹帛料在裁去一部分之后,只做成一条或几条花裙,剩余的残料还得另作使用安排,这是很浪费的做法,有识之士自然都不赞成这种裙式的流行,如李渔就指责月华裙“人工、物料,十倍常裙,暴殄天物,不待言矣”。不过,在时装生产已经产业化、规模化的今天,如果恢复月华裙的样式,就不会遇到古人的那一道德难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