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灾害管理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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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灾害管理是一个有效地组织协调可利用的一切资源,应对生物灾害事件的过程。其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对生物灾害进行系统的监测和分析,进一步改善灾害应急管理周期中减灾、准备、响应和重建等方面的措施,以尽最大可能通过有效的组织协调,来保障生态安全,并将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就林业生物灾害管理而言,具体内容包括包括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救灾,灾害发生前的各种计划、物资资金准备等备灾措施,灾害发生后的救灾工作和灾后恢复工作,以及避免和减少灾害发生的促进森林健康措施。

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林业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之一。

林业生物灾害的管理,必须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和林业生物灾害的特点,进行科学管理,因此,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工作具有以下明显特点:

(1)科学性。林业生物灾害的管理,必须遵从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按照林业有害生物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和林业生物灾害的特点,因地因时制宜,因害施策;按照生态健康原理,培育健康森林,或恢复受灾森林的健康。

(2)系统性。无论从生态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林业都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具有自然系统、人造系统、概念系统、动态系统、开系统、目的系统、行动系统、对象系统等系统的形态和特点,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系统是林业这个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具有林业系统的所有特征,要进行高效的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活动,就必须运用系统科学技术和管理科学技术,进行科学管理,实现林业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

(3)社会性。由于森林属于公共产品,涉及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所有森林保护活动包括林业生物灾害的防治,都具有强烈的社会性,所有的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活动都必须融入到全社会发展中去,与国家建设紧密结合,使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活动公共化、社会化。

(4)时间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发展具有明显的时间性,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活动必须按照这一时间约束,才能实现林业生物灾害有效防控。

(5)政策性。一方面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开展管理活动,另一方面,为了使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活动规范化,就必须制定相关的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防治标准,实现林业生物灾害高效防控。

(6)目标性。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活动,必须要达到实现森林健康这一目标,以保护林业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健康和国家经济安全。

(7)计划性。对林业生物灾害的管理活动,按照不同的阶段目标,制定严密的管理计划,才能有效调配人、财、物,使管理活动有序进行。

(8)层次性。在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活动中,国家、省、市、县乃至森林经营者,其所处层次不同,管理范围不同,林业生物灾害发生情况不尽相同,其管理内容也不相同,具有明显的层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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