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小东(1976— ):江西省瑞金市云石山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讲师,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国际法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可持续发展协会会员。
研究领域广泛,涉及环境与区域可持续发展、中国软科学、资源环境法学、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诸多学科。具有较为深厚的法学理论,在《当代法学》、《上海金融》、《现代金融》、《江西社会科学》、《企业经济》、《科学新闻》等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了近二十篇专业论文。
办理过各类民商、经济、行政及刑事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曾经为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州盟迪(中国)工业包装公司、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珠海燊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和个人提供过诉讼(含仲裁)和非诉讼(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拥有良好的声誉和信誉。
在诸多业务中,尤擅长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的处理,包括各类合同争议、公司的投资设立、股权纠纷、改制并购、劳资纠纷案件、金融纠纷、金融资产处置、房地产纠纷案件、交通事故赔偿、国际贸易纠纷等案件的诉讼和仲裁。接受过英语专业教育,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办理国际贸易等各种涉外民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