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避姜三莽:
道理 说明了鬼是没有什么可怕的了。你越是怕鬼,便会遇到鬼。
原文:景城有姜三莽者,勇而戆。一日,闻人说宋定伯卖鬼得钱事,大喜曰:“吾今乃知鬼可缚。如每夜缚一鬼,唾使变羊,晓而牵卖于屠市,足供一日酒肉资矣。”于是夜夜荷梃执绳,潜行墟墓间,如猎者之伺狐兔,竟不能遇。即素称有鬼之处,佯醉寝以诱致之,亦寂然无睹。一夕,隔林见数磷火,踊跃奔赴;未至间,已星散去。懊恨而返。如是月余,无所得,乃止。盖鬼之侮人,恒乘人之畏。三莽确信鬼可缚,意中已视鬼蔑如矣,其气焰足以慑鬼,故鬼反避之也。
翻译:有一个叫姜三莽的人,为人莽撞,心眼直。有一天,听人讲到宋定伯捉鬼卖钱的故事,很高兴地说:“我现在才知道鬼可以捆绑啊!那好,如果我一天夜里捉一个,吐唾沫使它变成羊,早晨牵到肉市上卖了,就可以够一天酒饭钱了。”于是(打这以后),他天天夜里拿了绳子,带着棒子到乱坟岗,躲到废墟和坟墓旁,像狩猎的人等待狐狸兔子一样去捉鬼。(可是,一连去了好几个晚上),连一个鬼影也没有见到。后来他又到人们传说常闹鬼的地方,假装醉酒,躺在那里等鬼,结果还是一个鬼也没见到。一天傍晚,他隔着林子看到很多磷火,很兴奋地跑过去:还没到那里,磷火就灭了。他很后悔地回来了。就这样过了几个月,没有收获,于是便停止(捉鬼)了。原来鬼欺负人,常常趁人们害怕的时候(出现)。三莽相信鬼可以被绑起来,心里已经觉得鬼没有什么了不起了,他的这种气焰足以使鬼屈服,所以鬼反而躲避他。
注释:
①景城:在河北献县内。
②荷挺:扛着棍棒
③竟:终
④星散去:像流星一般消失了。星,名词作状语用。
⑤蔑如:没有
文化常识:
选自纪昀《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为清朝短篇志怪小说,于清朝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至嘉庆三年(1798年)年间翰林院庶吉士出身的纪昀以笔记型式所编写成的。在时间上,主要搜辑当时代前后的各种狐鬼神仙、因果报应、劝善惩恶等之流传的乡野怪谭,或则亲身所听闻的奇情轶事;在空间地域上,范围则遍及全中国远至乌鲁木齐、伊宁,南至滇黔等地。
【作者】
纪昀(1724—1805),字晓岚,号青帆、晚号石云、道号观弈道人、谥文达。直隶河北献县人。学问渊博,长于考证训诂,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任总纂官,并主持写定了《四库全书总目》200卷。
【赏析】
内文记述若真若假,似乎只在藉由这些志怪的描写而来折射出当时官场腐朽昏暗堕落之百态,进而反对宋儒的空谈性理疏于实践之理气哲学,并且讽刺道学家的虚伪矫作卑鄙,与旁敲侧击的揭露社会人心贪婪枉法及保守迷信。不过对处于社会下层的广大人民悲惨境遇的生活,纪昀在笔调中也表达出深刻的同情与悲悯。在每则故事结尾处作者总是会来那么几句短语,以衡平的语气来评断其故事来龙去脉理事曲直之所在或其有否通情达理之处地,此些评后语却也总是耐人寻味。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阅微草堂笔记》有很高的评价:“惟纪昀本长文笔,多见秘书,又襟怀夷旷,故凡测鬼神之情状,发人间之幽微,托狐鬼以抒己见者,隽思妙语,时足解颐;间杂考辨,亦有灼见。叙述复雍容淡雅,天趣盎然,故后来无人能夺其席,固非仅借位高望重以传者矣。”
全集分五书,共二十四卷,1208则,约40万字。
原序
郑序
纪昀诗二首
·书一《滦阳消夏录》六卷(卷一至卷六),作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
·书二《如是我闻》四卷(卷七至卷十),作于乾隆五十六年(1781年)。
·书三《槐西杂志》四卷(卷十一至卷十四),作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
·书四《姑妄听之》四卷(卷十五至卷十八),作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
·书五《滦阳续录》六卷(卷十九至卷二十四),作于嘉庆三年(1798年)。
附:纪汝佶六则
【刊本】
《阅微草堂笔记》版本有:
·嘉庆五年(1800年) 盛时彦合刊《阅微草堂笔记五种》。
·道光十五年(1835年)刊本“二十四卷”。
·2005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阅微草堂笔记》刊本。并有各家之刊本不一而足。
【译本】
《阅微草堂笔记》有英文和意大利文译本:
·(英)Fantastic Tales By Ji Xiaolan,纪晓岚志怪故事选, Edited and translated by Sun Haichen,New World Press, ISBN: 7800053571。
·(意)Note scritte nello studio yuewei,Bollati Boringhieri, Torino, 1992,ISBN: 883390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