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场乡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南部,都鲁河下游。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1公里。原属团结公社管辖范围。1975年9月,从团结公社划出建立新的公社,因境内有大面积苇塘,并建有冬季割苇之“苇场”(工棚),故名苇场公社。1984年3月,改为苇场乡。
苇场乡全境沿河地势低洼,全乡总面积205平方公里,盛产芦苇,建有芦苇场和养牛场。耕地面积5.4万亩,以种植小麦、大豆、玉米为主。全乡共辖龙滨、红星、苇场、龙兴、东胜、嘟噜河、苇山等7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3546人,其中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4%。乡政府驻地龙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