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党组书记唐家品,1952年5月生,山东东平人,197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71年12月至1972年12月,东平县委农村工作队队员;1972年12月至1973年8月,东平县城关公社党委组织干事;1973年8月至1976年9月,共青团泰安地委常委;1976年9月至1980年9月,泰安地委调研室秘书、副科级秘书;1980年9月至1982年6月,山东大学干部专修科学员;1982年6月至1984年3月,泰安地委调研室副科级秘书;1984年3月至1990年3月,泰安地(市)委副秘书长(其间:1989年6月至1990年2月,挂职莱芜市委副书记);1990年3月至1992年11月,泰安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1992年11月至1994年9月,泰安市郊区区委书记(其间:1993年8月至1994年9月,泰安市郊区人武部党委书记;1993年9月至1994年9月,泰安市郊区区委党校校长);1994年9~12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县级);1994年12月至1996年1月,泰安市委常务副秘书长(正县级) (1994年9月至1995年1月,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1996年1月至1997年3月,泰安市委秘书长兼市直机关工委书记;1997年3月至1998年12月,泰安市委常委、秘书长兼市直机关工委书记;1998年12月至2003年2月,泰安市委常委、秘书长;2003年2~3月,泰安市委副书记、秘书长;2003年3月至2007年2月,泰安市委副书记;2007年2~3月,泰安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7年3月至2008年1月,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8年1月任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