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宿州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宿州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
宿州市盐业公司专门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局司在岗职工233人,管理部门是五科一室,经营部门有七个批发部,分布在全市各交通要道,三所仓库,一所食盐包装厂,固定资产是870万,年利税191万。2002年成立了碘盐销售公司,负责墉桥区食盐供应和管理。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运销科、人事科和市场发展科等。
下辖萧县盐务管理局、灵璧县盐务管理局、泗县盐务管理局、砀山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领导班子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宿州市盐业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张鹰。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宿州市盐业公司副经理:陈勇。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宿州市盐业公司副经理:张从生。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宿州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江云。
宿州市盐务管理局、宿州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