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政学院设立于1953年,其前身是香港航运业界经济学校,1974年改名为香港财务学校,1988年在联合香港会计学校的基础上组建香港财政学院,目前已成为远东乃至亚洲著名的财经学府,位列亚洲十大高等财经学府之一。学院设有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理学院、法律学院、社会进修学院、研究生院,提供各类学习进修和培训机会,包括副学士、学士、研究生学位及持续教育课程。 香港财政学院作为一所国际化大学,与内地及世界各地多家优质学府有着密切合作与联系。随着《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的签定,必将给内地学士学位获得者到香港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和进行职业学习创造越来越多的机会。为增进内地与香港两地文化交流的共同愿望,以“为内地培养经济建设服务的优秀人才”为宗旨,香港财政学院面向内地招收企业管理学科研究生课程班。学院欢迎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入读,并积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为学生有机会接触不同文化,诱发创新思维创造有利条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养目标:共同培养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所需要的本专科生层次的专业性高级人才。 二、招生范围:大陆内地 三、开设专业:国际商务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 计算机专业 国际工商管理专业 酒店管理专业 金融专业 商务英语专业 国际商法专业 国际传媒专业 国际通用会计专业 房地产管理专业 英语专业 汉语 国际贸易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 保险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会计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 法律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 新闻专业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计算机网络专业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服装艺术设计专业 广告学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室内设计专业 音乐学与音乐表演专业 体育管理与教育专业 等等…… 四、证书颁发:学习期满,各项单科考核通过,颁发香港财政学院毕业证书,若有3项以上单科成绩未考核通过,学员又未能再次考核通过的,颁发香港财政学院进修证书。成绩优异者,根据香港财政学院规定,可赴香港参加论文答辩。该校对通过答辩的学生在香港颁发学位证书。答辩通过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