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监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正厅级建制,是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的主体,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行使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
广东省盐务局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盐业工作,担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和供应合格加碘食盐、消除碘缺乏病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九项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与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历史沿革广东省盐业总公司(广东省盐务局)是由1949年成立的广东省人民政府盐务局历经机构反复撤并、归口管理多次调整演变而来的,1983年设立直属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的厅(局)一级的广东省盐业公司(广东省盐务局),并于1992年更名为广东省盐业总公司。之后,又经历了几次机构变化:1994年省级党政机关改革,撤销省盐务局,在省盐业总公司增挂广东省食盐专卖局牌子;2003年省政府机构改革,撤销省食盐专卖局牌子,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划给省经贸委,实行政企分开;2004年省国资委成立后,省盐业总公司划入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范围;2005年省国资委同意广东省盐业总公司变更为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省政府同意省盐业总公司加挂省盐务局牌子,承担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
粤盐概况广东是盐业强省,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全省盐业的主体,注册资本3206.8万元,2008年盐的总销量实现118.56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盐销量39.58万吨,多品种盐销量13万吨;销售收入13.5亿元,总利润1.14亿元;2009年碘盐覆盖率为96.55%,碘盐合格率为98.63%,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5.22%。
公司下辖四个直属生产企业和十九个运销企业。生产、销售网络覆盖全省各市县,现有职工七千多人,其中有各种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千多名,担负着全省包括食盐在内各种工需民食用盐的生产和供应任务。
组织机构总部机构:
办公室、预算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运销部、监察审计部、食盐专营部、改革发展部、质量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盐政管理处、信息中心等。
直属单位:
电白盐场、雷州盐场、徐闻盐场、阳江盐场。
全资企业:
广东省盐业运销(企业)集团公司、广东省多品种盐公司(暨广盐集团科技研发中心),揭阳市盐业总公司、汕头市盐业总公司、汕尾市盐业总公司、深圳市盐业总公司、珠海市盐业总公司、中山市盐业总公司、惠州市盐业总公司、茂名市盐业总公司、江门市盐业总公司、湛江市盐业总公司、阳江市盐业总公司、云浮市盐业总公司、肇庆市盐业总公司、清远市盐业总公司、韶关市盐业总公司、河源市盐业总公司、梅州市盐业总公司、潮州市盐业总公司、东莞市盐业总公司(盐务局),广州盐业公司。
控股企业:
广东广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和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领导班子李加云: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省盐务局局长。(正厅级)
潘瑞新: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省盐务局副局长。(正厅级)
何锦鸿: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省盐务局副局长。
周静萱: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
赖建海: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省盐务局副局长。
杨显昌: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省盐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