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盐务局是自治区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对全区盐业实行垂直管理,隶属于自治区商务厅。
工作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自治区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自治区内盐业管理的有关票证;
5、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6、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机构设置:
办公室、盐政处、运销部、财务部、碘盐营销网络配送中心等。
领导介绍:
西藏自治区盐业公司经理:王永慧。
西藏自治区盐业公司副经理:程润社。
附注:西藏自治区盐业公司是自治区国有独资企业,负责自治区内的食盐和各品种盐的供应工作,归口自治区商务厅管理。与自治区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