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培养目标 ]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 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 业务培养要求 ]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的实际工作 能力。
[ 主干学科:法学 ]
[ 主要课程 ]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
包括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 修业年限:四年 ]
[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
[ 办学特色 ]
本专业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当今经济、环境、资源等重大课题,以经济法为专业方向,在系统学习法学知识的同时,突出金融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的学习,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的法律实际工作者。
[ 就业领域 ]
毕业后在公、检、法系统、行政法制系统、经济企业系统、律师系统、以及教学科研系统从事理论和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