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良叶,男,1968年8月6日出生,淳安县东亭乡洋田村人,生前系东亭乡洋田村村民。
1999年9月27日7时左右,洋田村村民王二健和王明灶两家合住的房子起火。正在村中小溪洗衣服的姜良叶听到“起火了”的叫喊声,立即抛下衣物,赶到火场,奋不 顾身地投入救火之中。他看到火势越来越旺即将烧到后房时,便一脚踢开锁着的后房房门,拎着一桶水冲上楼去。由于房屋年久失修,楼板断裂,姜良叶连人带桶从楼上摔下,经抢救 无效而壮烈牺牲。杭州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淳安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追认姜良叶为“见义勇为勇士”。
2000年11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姜良叶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