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国资副主任、党委委员

个人简历:
李明春同志,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于辽宁抚顺,199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4年2月参加工作,任东北机器制造总厂电镀分厂财会处成本室会计;
1988年8月后任东北机器制造总厂财会处资金室副主任、主任,财会处副处长;
1991年11月任财会处副处长,主持财会处工作;
1993年4月任东北机器制造总厂财会处处长;
1994年12月后任东北机器制造总厂副总会计师;
1995年10月任东北机器制造总厂总会计师;
2000年6月任东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2005年3月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分管工作: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工作,具体分管监事会工作处。
二、山西省劳动模范李明春 男,1933年生,山西忻州人。1947年参加工作。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职于长治市邮电局。一直从事乡邮工作,投递的几百万件邮件从未发生差错,还常把“死信”救活,受到广大用户好评。多次受到省、市政府和各主管部门的表彰。1979年获山西省先进生产者称号,1982年获山西省劳动模范称号,1977年出席山西省政府召开的科技工作大会,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在科技工作中做出贡献者。1984年5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一等功。[1]
三、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李明春 教授,博士生导师,党员,现任天津市微生物学会理事,中国微生物学会真菌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微生物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九三学社妇女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简介:1990年本科毕业于南开大学生物系微生物学专业,1994年在该专业硕博联读并留校任教。2003年3月-2004年l2月赴明尼苏达大学做访问学者,后转做博士后工作,从事鉴定和分析白念珠菌的新型毒力因子和信号传导途径Rim101在碱性pH应答及毒力中的作用等方面的研究。目前主要从事微生物学及真菌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先后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资助的项目、天津市21世纪-青年科学基金等多个项目。同时做为主要参加者近年来参加了多项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天津市科委重点项目、天津市自然科学重点基金等。研究的主要方向有真菌重要功能基因的克隆和表达调控的研究,真菌功能基因不同表达体系的构建(包括大肠杆菌、酵母、拟南芥、烟草、油菜、大豆等),微生物资源的开发(包括真菌甘油氧化酶、酵母金属硫蛋白等)。
获2005年度天津市技术发明二等奖、获南开大学实验教学技术成果奖两项,获南开大学优秀青年教师二等奖。
已在《Eukaryotic Cell》、《FEBS Letters》、《Molecular Microbiology》、《遗传学报》、《生物工程学报》、《微生物学报》、《中国农业科学》等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论著四本,译著两本,申请专利10项,已授权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