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名泛珠三角论坛暨洽谈会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我国将与东盟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积极推动亚洲合作的新形势下,港澳要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现新的繁荣和发展,必须扩大发展腹地;大珠三角要适应新一轮发展的需要,必须依托新的发展平台;毗邻东盟和大珠三角的省区要参与国际竞争,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寻求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有鉴于此,以珠江水系为纽带,山水相联、人缘相亲、经济联系密切的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形成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关系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与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由九省(区)人民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主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担任论坛指导单位。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规定,论坛和洽谈会每年举办一次,按照“共同主办,轮流承办”的原则由“9+2”政府轮流承办各届泛珠大会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于2004年6月1日-3日举行,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主题,在香港、澳门、广州三地举办。“9+2”政府领导人在论坛上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于2005年7月25日举行,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主题,在四川成都举办。“9+2”政府领导人在论坛上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 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于2005年7月26日至28日在四川成都召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及9省区的行政首长、国家部委领导、各省区代表团成员,各省区经贸企业家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开幕式。泛珠三角各地的11个代表团均有参加第二届洽谈会,报名参会人数超7000人。整个展馆面积2.2万平方米,总展位数达1121个。从首届洽谈会闭幕截至7月28日上午10时,第二届洽谈会共签订合作项目4473个,投资金额4535亿元人民币。
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于2006年6月5日举行,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主题,论坛开幕式在云南曲靖市举行,高层论坛在昆明举行。本届论坛实现了泛珠三角与东盟的首次直接对话,并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合作专项规划》、《泛珠三角区域能源合作“十一五”专项规划》、《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指导性意见》等区域性专项规划以及有关意见。 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于2006年6月6日至10日在云南昆明召开。参加本届“洽谈会”的“9+2”各方代表达1.1万多人,其中云南以外的8个省区8000多人,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近400人。整个展馆面积1.7万平方米,总展位数达828个。据统计,本届洽谈会共签定投资贸易合作项目1019项,协议金额1981.7亿元人民币。
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于2007年6月8日举行,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主题,在湖南长沙举办,通过了《关于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专项规划实施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市场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章程》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承办方产生办法(修订稿)》。 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于2007年6月8日至12日在湖南长沙召开,会议历时4天,参加人员近4万人。本届洽谈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9+2”各方共发布招商合作项目3280个,总投资额约12240亿元,共签订合作项目1254个,投资总额3376.2亿元。其中,投资额上亿元的项目616个,上10亿元的项目61个;参加大会集体签约的项目527个,投资总额174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