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
由于人的身份(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不同,农业户口的人是不能参加非农业户口的人所从事的工作的。这样,如果一个非农的男人娶了一个农业的妻子,而且如果这个男人的单位又正好有能力创办一些用工单位,来安置这些自己内部职工农业户口的妻子,那,这些虽然参加了非农的工作依然保持了农业户口却不被列为正式招工的女人,就被称为家属工。家属工的工资和待遇都和正式职工有很大的差距。
例如那些大型企业,它们大多都有这种供家属工工作的单位,大概都是为了企业的主业服务的性质,被称为三产。现在这种单位和这种称呼都已被淘汰了。所以家属工这个词,基本属于历史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