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力的定义回复力是指振动物体所受的总是指向平衡位置的合外力。
注意事项
Ⅰ回复力是合外力,不单纯是指某一个力。它是根据力的作用效果“总是要把物体拉回到平衡位置”命名的;回复力不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力。
Ⅱ回复力的方向是“指向平衡位置”。
Ⅲ不同振动中回复力的来源不同。
例如:振动的单摆受到重力G与绳的拉力T作用,绳的拉力和重力的法向分力的合力提供圆周运动的向心力;指向平衡位置的合外力是重力的切向分力,它提供了单摆振动的回复力。
Ⅳ有回复力的物体不一定做简谐运动,如阻尼振动。
回复力公式F=-kxⅠ式中的负号表示回复力的方向与物体对平衡位置的位移方向相反,亦即指向平衡位置。计算时为避免发生错误,可将负号省去,直接判断回复力的方向。
Ⅱ式中k是指回复力与位移成正比的比例系数,不能与弹簧的劲度系数相混淆!如单摆的振动中:回复力F=mgsinα,当α<5°时有sinα=X/L,则F=mgX/L,即k=mg/L。一般而言,弹簧振子的振动中k表示弹簧的劲度系数,但也不能一概而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