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7月30日成立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分会,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推选主席:潘天寿。1992年更名为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省各民族美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美术家,美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团体委员。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团结、组织全省美术家,美术工作者,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美术事业,为建设文化大省,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按照自身的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对会员(含团体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协会积极推动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美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美术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与业务水平。鼓励和帮助会员深入生活,密切联系人民联众,从生活中汲取营养,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建设新生活的伟大实践。 树立美术创作正确方向,树立精品意识,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自由竞赛,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美术传统,学习、传播世界各国优秀文化.对优秀的创作作品和美术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强美术理论研究,提倡和鼓励各种学派和不同观点的自由讨论,开展美术评论。重视培养美术创作、评论、翻译、编辑、教育、艺术设计的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积极增进与省内外(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美术家及海外侨胞中美术家的联系,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国际美术活动,推进中外美术交流,促进同世界各国美术家的友谊,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促进世界和平与进步贡献力量。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为美术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是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团体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