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监察处是西南大学的监察组织机构。主要职责为:
1、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学校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规定。
2、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校办产业各经济实体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3、负责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纪行为的检举、揭发和控告。
4、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协调有关部门,对广大干部和教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廉政奉公的宣传教育。
6、对在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校领导和上级监察机关报告。
7、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起草有关公文,并做好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
8、与纪检、审计等部门,在案件查处等工作上建立协调关系,做到相互支持,积极配合。
9、实施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勤政建设。
10、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