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龙 1949年9月生,湖北荆州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1971年7月~1975年10月在原江陵县将台粮管所工作;1975年10月~1978年8月在原江陵县九店公社工作;1978年宫月~1980年8月调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任办事员;1980年8月任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1982年5月任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1986年12月任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1995年12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1984年3月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大功一次,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事厅晋升一级工资;1984年4月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功一次;1985年3月出席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双先”会,并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话称号;1989年1月被荣记王等功一次;1991年4月被荣记三等功一次 1995年2月被湖北省人民法院授予省优秀法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