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枚 女,1931年4月生,湖南省常德市人。中共党员。曾用名周三妹。副处级离休干部。1949年8月在汉寿县干校学习后分配到汉寿县文蔚乡从事剿匪反霸、土改减租复查工作。之后,于1951年调汉寿县政府办、中共汉寿县委办工作,1954年调县妇联任副主任。1955年调湖南省常德专区妇联,后任副主任。1960年调湖南省水电厅水电研究办公室任副主任,1961年调中南局人民公社处工作,1963年调湖南省供销社,后调到湖南省棉麻公司工作,1984年以副处级干部离休。1954年在西洞庭治湖工作中立特等功1次、大功2次,曾被评为防洪抢险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