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同生 男,1963年1月生,江苏省扬州人。少年曾怀大志,19岁起业余学习研究西方哲学、心理学、政治哲学及东方文学,并从事正业学习。1987年毕业于武汉华中理工大学船海系内燃机专业,毕业后努力学习实践知识并将所学各种知识服务于企业及社会。向企业提合理化提案一万两千余条,向国家、国务院在法律、政策外交提提案五千余条并适当反应社会民情。近日出台之《证券法》,远胜于《森林法》等其余诸多法律。在校研学《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国家论》、亚当、斯密、尼采、叔本华、黑格尔、萨特、皮亚杰、弗洛伊德、萨特及中华之孔、孟、庄、老之学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