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快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进度,确保我县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任务完成,根据2008年9月23日全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2009年2月28日全省16周岁以上公民换发二代证达80%以上。截止2008年9月20日,我县16周岁以上人口334487人,已办二代证202191人,完成比例60.4%,差19.6%,在全市排名第十位。从各乡镇完成比例情况看,完成任务较好有柏村、都濡、黄都三个乡镇;完成任务较差有涪洋、红丝、石朝三个乡镇。
二、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快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进度
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树立换证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领导,统筹协调,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快换证进度。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公安局要切实履行职责,“一把手”要深入工作一线了解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倒计时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加以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与监督机制,确保换发证任务完成。
(一)各派出所要将本辖区尚未换发二代身份证的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归档,将未换发二代证的人员名单交村(社区)干部,由责任区民警协助村(社区)干部逐一核实,通过现场免费采集相片,督促村民换发二代身份证。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县公安局或乡(镇)派出所要公开电子邮箱和网络QQ号码,让外出务工人员通过网络发送相片办理二代证。对死亡、已迁出和重复人口要认真核对,按规定注销其户口。
(二)实行倒排工期,每周一次进度排名通报。各乡(镇)派出所要将换发任务以社区、村为单位,进行分解。各派出所以周为时间单位将任务完成情况按期进行上报。县公安局每周将工作推进情况向各乡(镇)派出所进行通报,每月将各乡(镇)完成进度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三)深入社区、村寨,为行动不便群众免费照相办证。在换证工作中,各社区(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要切实加强服务意识,对农村低保户、孤寡老人和生活十分困难群众要认真核实统计,提供上门免费办证服务,费用由乡(镇)财政、民政等部门解决。要主动与学校、企业等人员集中地方的单位联系,清理应换发二代身份证人员名单,并提供上门照相服务。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村(居)要广泛开展二代身份证换发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三、经费保障
为了确保换证工作的有序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的协调调度,切实保证公安派出所人员培训、聘用技术人员、耗材等经费需要,决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换发工作进度。
四、严格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换发证收费问题,在做好宣传解释的同时,对群众的相关举报和投诉,要及时组织专人逐件核实,若经查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五、严把质量关,提高办证质量
今年以来,我县因相片不合格、申领错误等原因导致补办率偏多,办证质量不高,致使省厅抽检通不过,群众不能按时领证。在本次换证工作中,各公安派出所务必严把质量关,提高办证质量。
六、严格兑现奖罚
(一)奖励制度。凡是16周岁以上人口办证率达80%以上的乡(镇),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办理的二代证,每证各奖1元。
(二)制约机制。每月底,未按规定进度完成任务数的末三位乡(镇)主要领导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别递交书面检查。明年2月底未完成总任务的,将对县公安局、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组织处理。
对派出所的考核办法由县公安局另行制定。
二○○八年十月八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