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府办发﹝2007﹞231号
喜头、五马、大坝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发[2007]101号文件精神和我市07年度土地开发政工工作实际,经研究,同意对喜头镇米江村、五马镇协农村、大坝镇红阳村共2540亩土地开发整治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工程项目。请严格按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二00七年十二月七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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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发[2007]101号文件精神和我市07年度土地开发政工工作实际,经研究,同意对喜头镇米江村、五马镇协农村、大坝镇红阳村共2540亩土地开发整治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工程项目。请严格按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二00七年十二月七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