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厅[200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学历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加强学历证书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教育部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是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保护高等学校和学生利益,遏制违规招生、中介欺诈行为,规范高等学校办学秩序,打击学历、文凭造假行为的重要保障。在学历证书注册内容中,毕业生图像信息是注册数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假学历、假文凭的必要条件。自2002年实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以来,在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工作取得巨大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年度规定时间完成,全国高等学校每年数百万毕业生图像信息与毕业证书内容合成注册上网,是一项复杂庞大的工作,尤其学校地理位置分散(成教教学点遍布各地县),工作条件差距大,完成毕业生图像采集并制作上传,需要高度统一与精细的组织安排,同时也需要各地顾全工作大局,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和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统称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按照统一要求和技术标准部署实施。图像采集工作在毕业学年上学期进行,寒假前基本完成拍摄任务。
二、进一步规范图像信息标准。图像采集要严格按照对图像拍摄的灯光、背景颜色、图像规格、图像冲印的纸张、尺寸、背胶、电子图像的像素、分辨率、尺寸规格的统一要求实施。电子图像要嵌入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并要采用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算法进行加密;电子图像传输要按照指定的文件传输要求进行传输。确保数据在拍摄、制作、传输、存储过程中的安全。
三、提高图像信息的准确性,增强信息安全意识。高等学校提供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毕业年级学生信息数据库,供图像采集单位拍摄、链接时使用,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学生如自愿选择拍摄服务单位,提供的电子图像必需达到技术标准和加密要求。高等学校图像信息采集过程涉及毕业生个人信息、高等教育专业设置信息以及各学科人才培养规模信息,涉及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标准和高等人才信息安全,要切实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图像采集单位要有切实措施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四、及时做好电子图像校对、补报和更正工作。毕业生图像采集后。图像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链接到学生学籍注册的信息中,提前完成图像信息上网工作,从而缩短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上网时间。各高校要及时组织本校学生个人毕业前在网上进行图像校对,以提高图像链接的准确性。图像信息有误或遗漏的,各高等学校要及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在线更正或补报,确保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完整。
五、完善图像采集工作机制。为保障图像采集工作顺利实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服务性和相关技术性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具体职责包括:图像采集工作流程与图像信息标准及技术标准制定、图像采集工作的组织实施、图像数据的审核验收与整理、图像信息与毕业生数据信息的链接与上网查询、图像信息的校对、更正服务、图像信息数据库和图像管理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图像信息安全管理和备份等。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高等学校。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三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