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司函〔2009〕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09〕1号)精神,现就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控技术技能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6月26日报到,27-29日比赛,30日上午颁奖。
地点: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28号)
二、比赛项目与要求
比赛项目: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车工、钳工。
本届比赛只设学生组。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数控加工等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以及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中关于高级工、技师的部分要求,组织专家制定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控技术技能比赛规程(见附件1),对选手技能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三、组织领导
本届比赛在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天津市教委、天津市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
赞助单位: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千木数控刀具有限公司、北京数码大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蓝新特柔性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本届比赛由执行委员会统筹领导。执行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 任 委员:张志坤(教育部职成教司成人继续教育处处长)
副主任委员:吴树元(天津市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景连(天津市教委职教处调研员)
李玲玲(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处长)
蔡 妍(教育部职成教司成教处副处长)
宋春林(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院长)
陈吉红(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王虹(成都千木数控刀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言秋(北京数码大方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张勇毅(北京蓝新特柔性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秘 书 长:蔡 妍(兼)
副 秘 书长:陈建民(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副部长)
委员:各参赛代表队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本届比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经过选拔组建代表队参赛。请各地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代表队参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一)报名人数
代表队各赛项最多报名人数如下:
数控车工:2人;
数控铣工:2人;
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1个队,每队3人(其中:加工中心操作工1人,数控车工1人,工艺编制1人);
车工:1人;
钳工:1人;
各代表队人数13人(包括领队1人、指导教师3人、选手9人)。
(二)报名对象为2009年在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限性别、年龄、年级。
(三)各地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免冠正面大1寸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名和选手姓名),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各地负责填写大赛回执(见附件3)等有关材料报至大赛筹备处,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大赛筹备处(会务组)设在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28号,邮编:300131)。
联系人:安宝香
电话:略
五、其他
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比赛期间的场地和必要的交通,由承办单位提供。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代表队,踊跃参赛。其他有关事宜,可向比赛筹备处询问。可登陆教育部网站,点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栏目查阅本通知,下载相关附件内容。
附件:1. 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控技术技能比赛规程
2.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控技术技能比赛选手报名表
3. 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控技术技能比赛回执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七日[1]
附件1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控技术技能比赛规程
一、工种和内容
1.数控车工:数控车床操作、工艺编制、手工与CAM编程、程序传输。
2.数控铣工:数控铣床操作、工艺编制、手工与CAM编程、程序传输。
3.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数控机床操作、工艺编制、手工与CAM编程、程序传输、组合加工技术与应用。
4.车工:普通车削加工主要技能。
5.钳工:模具和装配钳工主要技能。
二、命题范围
本届比赛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数控加工等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紧密联系企业生产实际,参照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中关于高级工、技师的要求,适当体现当今数控加工新技术和新知识,组织专家命题。
三、比赛时限
1.数控车工:360分钟
2.数控铣工:360分钟
3.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390分钟
4.车工:330分钟
5.钳工:450分钟
四、大赛规则
1.参赛选手按大赛组委会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并随机抽取机位号。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竞赛资格。
2.各队领队和教练,以及非允许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4.裁判组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大赛相关事项教育。
5.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大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大赛成绩。
6.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或软件故障等问题,应提请裁判确认原因。裁判请示裁判长同意后,可将该选手大赛时间酌情后延。
7.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8.比赛过程中,选手因工艺制定不当或野蛮操作,造成夹具、刀具损坏者,经裁判员裁定,视情节轻重,做扣分至终止比赛的处理。裁定终止比赛的,须报总裁判长批准后执行。
9.参赛选手完成比赛项目后,提请裁判到工位处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离开赛场。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10.如果选手要求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批准并通知提前结束比赛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提前结束比赛的选手不准提前离开赛场。
11.当听到比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12.选手提交的试件应经过清理,提交后工作人员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五、赛场与设施
1.赛场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28号)
2.比赛使用设备
(1)数控车工:
数控车床:大连机床CKA6150 FANUC 0i-Mate-TC
(2)数控铣工:
数控铣床:大连机床XD-40A 华中世纪星HNC-22M
(3)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
加工中心:大连机床VDF-850 华中世纪星HNC-22M
数控车床:沈阳机床CAK4085si 华中世纪星HNC-21T
(4)车工:
车床:大连机床CD6140
(5)钳工:
台式钻床:杭州西湖台钻Z516A
3.刀具、刀柄
主要刀具、刀柄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成都千木数控刀具有限公司独家赞助。
车工与钳工的部分刀具、工具由选手自带,大赛组委会在竞赛前3周公布清单。
4.夹具
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其中:
(1)数控车工和车工使用手动三爪卡盘;
(2)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使用平口钳和专用组合夹具。
专用组合夹具由北京蓝新特柔性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独家赞助。
5.CAM/DNC软件
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北京数码大方科技有限公司独家赞助(CAXA数控车V2008、CAXA制造工程师V2008、CAXA网络DNCV2008),华中数控系统自带DNC接口通讯功能。选手也可自带正版软件,大赛负责统一安装。
6.每台数控机床配备一台台式电脑,用于选手编程和程序传输。
7.毛坯及辅料
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8.量具
由选手自带。组委会在竞赛前3周公布量具清单。
六、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每个竞赛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前三个奖项数量占本竞赛项目参赛选手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0%、20%、30%,其余为优秀奖。
2.指导教师奖
大赛为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