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由商务部2005年2月开始启动,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安排财政资金,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引导城市连锁店和超市等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孕育出25万家连锁经营的农家店,构建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使标准化农家店覆盖全国50%的行政村和70%的乡镇,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1]。
为了推动和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开展,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出台了对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向各地分行下达了贷款计划。仅2005年,中央财政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补贴了2.04亿元。2006年,中央财政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对试点企业建设每个乡级店补助3000元,每个村级店补助4000元,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每个农家店补助标准增加1000元。对配送中心贷款贴息。此外,商务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在国家开发银行对流通业提供的500亿元政策性贷款中,专项安排100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2]。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际执行的结果,截至2009年2月,农家店的数量已超过27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