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管理“两免一补”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重视和关心。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管理,树立大局意识,力避可能出现的问题,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1.享受免费教科书和借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必须具备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父母双亡家庭困难、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农村因病致贫家庭、农村因灾返贫家庭等条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要优先进行资助。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城镇和农村较富裕农民的子女不属于资助对象。其中,借宿生社会补助必须是农村初中家庭贫困借宿学生(有住宿条件的学校必须是校内借宿学生,无住宿条件的学校可以是校外租房的学生)。2.乡镇学校全体学生和三办学校农村户口及低保家庭学生均免除杂费。
资助标准:(以学期为单位)
免杂费:按照一费制杂费项目标准减免
免费教科书:小学35元/人,初中70元/人
借宿生生活补助:100元/人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了解此项政策
各学校在得到上级文件后,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手册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评选和公示工作
我市“两免一补”下达名额是根据各乡镇经济状况、贫困学生情况、住校生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各学校按照下达名额指标,对照资助对象的条件,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评选。(操作流程为:宣传政策——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村委会评审——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公示7天以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兑现补助)
五、加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各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生档案资料库,掌握贫困生家庭的收入和经济承受能力,对家庭收入有所增加并能承受子女上学所需生活费用的,要在下一学期取消其受助资格。要加强对“两免一补”资料的保管,将这些资料作为最基本的原始依据存档。各学校要在乡、镇集散地公开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市财政局、教育局将进行督促检查,严防弄虚作假及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
六、完善档案资料
各学校要以学期为单位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包括:文件资料、管理办法、领导小组、评审小组、申请表、公示材料(包括举报电话)、审核表、登记表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