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府发[2009]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通知书》(审财通[2009]322号)和黔府发电[2009]10号通知要求,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自2009年11月起至2010年4月止,对我省2007年至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07年至2009年中央和地方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2008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国家发改委安排的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两类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2008年和2009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贵州水柏铁路建设运营和绩效情况进行审计。为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搞好协调服务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做到主要领导过问,亲自协调,全力配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本次配合审计协调服务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县政府办统一调度,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其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审计服务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对接省财政厅,县国土局、县农办、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审计协调服务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对接省发改委,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物价局等部门配合;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审计协调服务工作由县发改局、县教育局牵头对接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配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协调服务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对接省民政厅,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等部门配合;日常沟通工作由县审计局牵头对接省审计厅,相关部门配合。我县成立对接配合做好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在我省开展审计工作协调服务小组,组长为常务副县长担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同时也是我县对接服务的联络人。
同时,若审计组到我县了解和查实资料,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热情细致地做好服务工作,尽最大努力为审计组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要及时完整真实提供相关资料
这次审计调查的资金量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审计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整真实提供我县在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申报审批、工程投资和建设等方面的资料及相关信息的电子数据和文档,让审计组和对应上级部门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情况,更好地作出审计决定。在具体工作中决不能相互推委,影响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要充分利用好审计成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积极配合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向审计组和上级部门学习,虚心接受审计组和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纠正具体工作中的不足,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对工程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审计组和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该建章立制的要尽快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该归还的要尽快归还,特别是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余庆县对接配合做好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在我省开展审计工作协调服务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
余庆县对接配合做好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在
我省开展审计工作协调服务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石茂彪 余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黄国有 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晏常见 余庆县审计局局长
林世栋 余庆县发改局局长
胡永恒 余庆县经贸局局长
刘世昌 余庆县教育局局长
朱朝亮 余庆县建设局局长
邱仕元 余庆县民政局局长
田洪明 余庆县财政局局长
陈忠祥 余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忠庆 余庆县国土局局长
凌宗开 余庆县水利局局长
张道初 余庆县林业局局长
张绪方 余庆县环保局局长
冯 文 余庆县统计局局长
林 松 余庆县物价局局长
徐 速 余庆县农办主任
李 刚 余庆县房管局局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