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1、代表学校经营管理学校出资举办或参股的各类产业,包括科技产业、后勤产业和学校向外投资产业的股份,以及学校对外投资的其他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保障学校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高校产业管理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学校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3、负责审定校办企业的成立和撤消并对其实施管理。
4、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投资决策的论证和实施,做好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
5、负责对各校办企业实施财务监督和审计检查,对各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经济效益进行考核检查,对各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6、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人事管理规定,负责校办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处 长:庞有志 教授 博士
副处长:张春阳 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