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议五公开”,就是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对所有村(社区)重大事务决策和办理,按照“村(居)民建议、村(社区)党组织提议、村(社区)‘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和“提议事项公开、审议程序公开、决议结果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办理结果公开”的“五议五公开”的程序组织实施。
目录
重要意义“五议五公开”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三、“五议五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四、建立完善推行“五议五公开”的相关制度五、切实加强推行“五议五公开”的组织领导
重要意义实行村(社区)重大事务“五议五公开”,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居)民自治机制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是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要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包括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重要指示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途经。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五议五公开”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村(社区)“五议五公开”作为提升村(社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抓手,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作为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五议五公开”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推行村(社区)重大事务“五议五公开”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主要体现为“四个坚持”:
1、坚持党的领导。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
2、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村(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村(社区)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坚持发扬民主。坚持村(居)民自治,努力提高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通过强化舆论宣传,不断扩大群众参与,引导他们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4、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形成一套既符合本村(社区)实际、又富有特色的推行“五议五公开”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
推行村、社区重大事务“五议五公开”,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村(居)民自治、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村(居)民自治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和城乡社会和谐稳定。在推行“五议五公开”的过程中,各街乡镇场要紧密联系实际,明确主要事项,规范工作程序,扎实有效推进。
三、“五议五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一)明确“五议五公开”的主要内容。村级重大事务和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实行“五议五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经营方案;集体企业改制;村级集体资源资产使用、经营、管理;村组土地和山林征用补偿费使用分配;宅基地的规划使用、土地承包经营、计划生育指标分配。
3、村级公益事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案。
4、村级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和使用;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5、低保、五保、残疾等享受社会救助人员和计生奖励人员的确定;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分配发放。
6、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
社区发展与社区服务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实行“五议五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和社区年度发展思路、工作计划、社区发展长期规划的制度,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2、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开展情况。
3、社区范围内的保安、保洁、保绿、保秩序工作情况。
4、事关民生的重大政策和制度的落实;低保、社保、医保残疾等享受社会救助人员和计生奖励人员的确定;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分配发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享受人员的确定。
5、社区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群众性活动的开展。
6、社区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社区集体资源资产的使用、经营、管理;社区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经营管理。
7、法律规定必须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讨论决定的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规范“五议五公开”的工作程序。凡村、社区重大事务,按照以下程序步骤组织实施。
1、“五议”:
村(居)民建议。村(居)民对关系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大多数人利益的重要事务,通过个人或村(居)民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提出建议。村(社区)“两委”会要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居)事务,充分集纳群众智慧。
村(社区)党组织提议。对村(社区)重大事项或村(居)民建议事项,在调查研究、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办理意见或实施方案。其中,村(居)民建议经研究未被采纳的,要及时向建议人做好解释工作。具体而言,会前要认真梳理群众意见,确定议事事项;会上,书记主持会议并介绍情况。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表决形成决议意见;会后,要形成会议书面材料并存档。
村(社区)“两委”商议。针对村(居)党组织的提议事项,组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认真论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会前,书记、主任提前沟通提议内容;会上,“两委”成员充分讨论,表决形成商议意见,可邀请专家或驻村(社区)干部参加;会后,党组织要主动做好有不同意见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党员大会审议。对村(社区)“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审议事项(方案)要提前三天发给党员酝酿并征求村(居)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社区)“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居民)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对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持,召集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须符合法律规定(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未通过的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五议五公开”决策程序。
2、“五公开”:
提议事项公开。经研究通过的提议事项和初步办理意见或实施方案,由村(社区)党组织在提交村(社区)“两委”会商议前3天在公开栏上公开。
审议程序公开。村(社区)党组织将村(社区)“两委”商议后分别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的议事办法、流程等在公开栏上公开。
决议结果公开。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结果,在公开栏上公开。
实施方案公开。通过“五议”形成的决议事项,由村(社区)“两委”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张榜公布、印发党员和村(居)民代表等适当方式公开,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完善方案,接受群众监督。
办理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居)民公开。决议事项办理结果,必要时可组织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评议,以利于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办理质量。
四、建立完善推行“五议五公开”的相关制度在推进“五议五公开”工作中,村、社区基层组织要建立和实行相关配套制度。
(一)建立“五议五公开”议事公开制度。凡村(居)民建议、村(社区)党组织提议的村(社区)重大事务,都要由村(社区)党组织随时或定期召开会议按照规定程序商议、审议和决议,并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和结果,做到“一事一议”、“一事一公开”。
(二)建立村(社区)“三联”制度。即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每名班子成员都要分别联系3-5名党员,每名党员分别联系3-5名村(居)民,每名村(居)民代表联系若干农(居民)户,及时了解村(居)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宣传引导村(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重大事务决策,带领村(居)民群众自觉执行各项决议。
(三)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村务(社区事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社区)重大事项是否按照“五议五公开”程序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进行监督和评议。各街乡镇场组织、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村务(社区事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联系指导,支持其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五议五公开”形成的决议事项,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在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凡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的均为无效,村(居)民有权拒绝执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并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建立村(社区)民主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五议五公开”事项和各环节实施情况,都要指派专人管理,详细做好记录,及时整理资料,认真进行分类归档。
五、切实加强推行“五议五公开”的组织领导(一)落实领导责任。各街乡镇场党(工)委要把推行村(社区)重大事务“五议五公开”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村、社区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实施。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抓落实。要强化街乡镇场党(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具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五议五公开”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纪检、民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各街乡镇场党(工)委要对本地推行村(社区)重大事务“五议五公开”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要将推行村(社区)重大事务“五议五公开”与村级议事制度和党务、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加强督查指导。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村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区直单位要把推行村(社区)重大事务“五议五公开”作为共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结对共建村的帮助指导。各街乡镇场党(工)委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板报、标语、喇叭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广大农村党员群众学习掌握“五议五公开”的主要内容、运行程序和工作要求,为这项工作的推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要积极培育和树立一批“五议五公开”示范村(社区),及时做好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推广工作。
(五)注重实际成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推行“五议五公开”工作法作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通过推行村(社区)重大事务“五议五公开”,不断增强村(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区委组织部将把各地推行“五议五公开”的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责任制检查和“五好”村、“五好”社区党组织创建评选表彰考评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区民政局结合“五议五公开”将创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武汉市“十佳乡镇”、“百优村”活动纳入年度民政工作目标管理。各街乡镇场也要结合实际,制度具体考核办法,细化措施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