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验中学新锐摄影社成立于2010年4月,为广大爱好摄影的同学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是郑州市高中生摄影联盟的组织成员之一。新锐摄影社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社团,有着鲜明的个性和特点。该社团与其它社团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有较频繁的社团活动,除了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运动会、艺术节等比赛活动的摄影工作外,还乐意帮助其它社团拍摄相关的活动照片,与外校联谊,开设摄影展,每学期举办校内的摄影展,并在课余时间组织外出实地拍摄活动。
目录
新锐摄影社 简介社团规模招收对象河南省实验中学新锐摄影社 章程(草案)
新锐摄影社 简介该组织全名是“河南省实验中学新锐摄影社”,以校内喜爱摄影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河南省实验中学学生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该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设组织部(设外拍组和日常组)、宣传部(设外联组和模特组),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各组设组长一名,各部、组成员若干。
外拍组:负责户外拍摄工作
日常组:负责校内拍摄工作
外联组:负责宣传联系工作
模特组:参与人像拍摄工作社团规模目前社团共5组,63人。
附: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社长:郑涵之
副社长:王之星 刘垚睿
组织部长:肖若琦 王若炎
外拍组组长:张琰
日常组组长:闫奕彤
外联组组长:杨泫西
勤务组组长:王梦真
模特组组长:陈雪颖
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社长:王之星
副社长:刘垚睿 宋怡颖
组织部长:王若炎
宣传部长: 金锦
日常组组长:陈婧招收对象河南省实验中学(含分校)广大爱好摄影、肯付出的高一、高二同学,至少有一部数码相机(不论大小、专业与否)。
河南省实验中学新锐摄影社 章程(草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河南省实验中学新锐摄影社”,以校内喜爱摄影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学生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社团目的为广大爱好摄影的同学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
第三条社团宗旨大力普及校园摄影,打造校园社团新星。
第四条社团口号“用光影凝固青春的激情” 。
第五条社团活动新锐摄影社的活动范围是河南省实验中学校园周边以及社团外拍基地(如郑州八中综合实践基地),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社员应在可以对自身安全负责的前提下参与,校外活动费用自付。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成员资格凡承认我社章程,对摄影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社团成员。
第七条成员权利
(一)参加本社团的培训、活动资格。
(二)社团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八条成员义务
(一)遵守社团章程,接受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按时缴纳必要活动费用。
(五)成员退出,需向理事会上交说明。理事会成员退出,需向社长上交辞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组织机构与理事会设置本社团设组织部(设外拍组和日常组)、宣传部(设外联组和勤务组),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各组设组长一名,各部、组成员若干。理事会由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各部部长(两名)、副部长(两名),各组组长(四名)组成。社长是新锐摄影社的第一负责人。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任期社长、副社长任期一年,各部部长、副部长,各组组长任期一学期。
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职能
(一)社长职能:全面主持摄影社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摄影社学期计划和阶段性计划,做好摄影社成员队伍建设,组织管理社内各种事务,发起并主持摄影社各种会议,向辅导教师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二)副社长职能:协助社长做好各项工作,负责社内各工作的监督和落实,定期向社长汇报摄影社工作情况,做好摄影社的档案管理工作,特殊情况下履行社长职能。
(三)组织部长职能:负责摄影社日常各种活动和招聘的组织安排,组织本部成员进行方案设计,在理事会会议时提出活动方案,讨论后执行组织。定期向副社长汇报宣传部工作情况,做好本部工作的档案记录工作。
(四)宣传部长职能:负责摄影社日常各种活动和招聘的宣传,带领本部成员认真完成好各项宣传任务,及时做出宣传作品并以张贴等方式宣传本社活动。定期向副社长汇报宣传部工作情况,做好本部工作的档案记录工作。
(五)部内各组组长职能:负责本组工作安排,协助部长完成本部工作,直接联系本组组员。
(六)社团财务由理事会管理,经费的收取与使用需有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社长、部长产生办法
(一)社长、副社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该学年第一学期新学期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二)部长由成员竞选演讲,经社团全体成员选举最终由临时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和若干临时理事组成)决议产生,临时理事从不参与竞选部长的成员中随机抽取。
(三)理事会成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按以下程序进行。社长空缺,由理事会提名推荐人选,并向全体会员通报;部长空缺的,由社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
第十三条直接罢免有下列情形之一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校或社团名誉。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会议
(一)新学期全体会议:理事会对上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本社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总结上学期工作,表彰上学期优秀社员。新成员自我介绍。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培训及活动内容,组织罢免、选举和产生新的理事会。
(二)期末理事会会议: 社长总结本学期工作活动,各部长总结工作,副社长整理本学期活动记录并入档保存同时备份上交校学生会社团部。评选出本学期优秀社员。
(三)理事会有权在课余时间组织小型会议并记录。
第十五条免责声明社团组织活动时,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组织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产生后果自负。
第十五条自动退出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社团注销需由理事会提出议案,召开全体大会并通过五分之四以上成员民主投票方可注销。
第十七条社团章程难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通过理事会讨论的方式修改。
第十八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实验中学新锐摄影社所有。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