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沈阳军区政治部主任(1920-)1920-,原名英贤。直隶定县(今河北定州)人。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参加八路军。曾任晋察冀野战军营政委、团政委。参加了百团大战和清风店、石家庄、平津等战役。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团政委、军政委,辽宁省军区政委,沈阳军区政治部主任。是中共十大代表。曾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
2.银川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图】笔名大足,字采石,号七静斋主。男,回族,1950年12月生于宁夏同心县。1974年考入中央民族学院美术系中国画专业学习,从师沙更安、金捷中教授,1977年毕业。1982年9月又考入中央民族学院进修一年。在从事美术创作同时,对书法艺术锲而不舍,1982年在中央民族学院进修期间,得陈雄立、熊伯齐诸教授在书法篆刻上的亲授指点,学业有进。此后又对王羲之的《圣教序》《十七帖》《兰亭序》、颜真卿的《勤礼碑》《东方朔画赞》《麻姑仙坛记》、怀素的《自叙帖》、黄庭坚的《太白忆旧游诗》等书法名迹心追手摹勤学苦练,颇有所获。其行、楷、草、篆诸书法作品多次参加省市级展览,并获三等奖、铜奖或优秀奖,多幅作品被韶山毛泽东纪念馆、宁夏自治区文史研究馆、山东聊城海源阁等收藏。现为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宁夏书法家协会会员,宁夏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楹联学会会员,“上海文史集邮研究会”特聘书画师,银川书画院特聘画师,银川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副研究馆员,国家二级美术师。 名字被收入《中国当代国画家词典》、《中国当代书法家词典》、《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世纪专家》等十余部辞书。出版《马瑛书画作品集》作品集系列 。
3.吴忠市马瑛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忠市马瑛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是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最早从事律师工作的回族律师。马瑛扶弱济困,有着“平民律师”之称,曾获2006年宁夏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20多年的律师生涯中,马瑛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为失业工人讨公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例很多。
4.民乐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1965年出生,中国共产党,现任张掖市民乐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因工作成绩突出,于2001年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一九九五年-二零零五年全省公安战线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和二等功荣立者.
5.诗人马瑛

诗人马瑛,笔名马也,1970年2月生,四川南江人。1990年在《新疆回族文学》发表处女作以来,先后在《诗刊》、《星星》、《诗神》、《诗歌报月刊》、《青春诗歌》、《绿风》、《诗林》、《飞天》、《山花》、《北京文学》、《草原》、《星火》、《青春》、《芳草》、《芒种》、《黄河文学》、《女子文学》、《西南军事文学》、《百花》、《花溪》、《中国文化报》等百余种报刊发表大量作品。诗作曾被《诗选刊》、《中国年度最佳大学生作品》等选载。曾分别获得过团中央、《儿童文学》、《飞天》、《诗神》、《青青诗歌》、《青年文学》、《文学港》、《诗歌月刊》等举办的文学征文奖。著有诗集《芳香的奔驰》(1998)、《二胡的第三根弦》(2002)、《紫色灵香》(2008),编选有诗合集《云彩草书的丰沛》(2005),与人合著有长篇小说《穿过风的身体》,以及饮食、教育书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