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大队是有志愿从事学校、社会公益,学校、社会服务事业的计算机系志愿成员组成的全校性的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大队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志愿服务活动,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充分发挥(广大青年)的知识优势和专业特长,广泛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他人、完善自我、服务社会、弘扬新风。
第三条:本大队的行动宗旨:通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全校青年的整体素质,为学校建设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大队的原则:“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第五条:本大队的精神:奉行“奉献、有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本大队的宗旨:“让爱心永存学校,用真情奉献社会”
第七条:本大队的基本任务:
(一) 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入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明氛围。
(三) 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社会帮助的社会成员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
(四) 为社会服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教兴国及社会大型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本大队接受共青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 任务第九条:改善校风、班风及人际关系,为建设和发展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
第十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一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公道的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
第十二条:志愿者活动成为(广大青年)接触社会的窗口,培养(广大青年)适应社会与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三条:组织、策划各个时期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系青年志愿者开展具有专业特色和力所能及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及志愿者的合法权利,致力于推进志愿者欣慰的规范化建设,为志愿者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五条: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第十六条:开展和其他系、高校、社会的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十七条: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批有本大队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十八条:培养青年志愿者,培训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者。
第十九条:定期发行青年志愿者大队会刊、简报等宣传性的刊物。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二十条:青年志愿者大队大队长职责
(一) 负责青年志愿者大队全面工作的开展。
(二) 负责青年志愿者大队的发展方向、协调各不得工作开展。
(三) 负责对青年志愿者大队工作人员的任免。
(四)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校相关部门对青年志愿者大队的工作指示,讨论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五) 主动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工作的指示并听取意见。
(六) 加强青年志愿者大队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建议,组织青年志愿者大队进行理论化学习及实践指导。
(七) 及时了解和关心青年志愿者大队各理事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协调各方面关系。
(八) 维护青年志愿者大队的集体利益。
(九) 审批监督会费使用情况。
(十) 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 经费第二十一条:本大队是服务于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事业的非盈利行社会团体。
第二十二条:本大队经费来源为学校内部的支持或其他形式的社会捐助,会费以及正常运作而筹集资金的基金会。
第二十三条:资金的指出包括启动资金和日常经费支出。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大队发展是所必须的有关设备、工具等,大队日常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维护大队正常运转。
第二十四条:建立青年志愿者基金,是进行大队金飞的统一筹集和管理,经费的使用、管理由基金组织具体接受共青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本大队所有经费,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借用、甚至占有。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大队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修改必须经理事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