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子龙:(1916-2003),男,汉族,1916年12月29日生,原名叶良和、叶佐臣,湖南省浏阳县(今浏阳市)石湾乡平安洲村人。少年时代接受进步思想。1930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3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2月在江西省永新县经李国兴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参加农民暴动,并担任村里的儿童团团长。1930年8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在黄公略领导的红6军某机关枪连当战士,红6军宣传员,参加了粉碎国民党对红军的第一次军事“围剿”战役。1932年初经过短期培训,调任红3军政治委员办公厅油印员,红3军司令部译电员,红11军第31师译电员,1933年10月任新成立的红七军团总部译电员。1934年7月任中华苏维埃政府国家政治保卫局红军工作部科员,红一方面军政治保卫局技术书记,西方野战军司令部机要股股长。参加了长征。1935年10月任中共中央军委机要股(股长刘三源)译电员。1935年11月至1937年7月任毛泽东同志军事参谋(接替黄友凤)、中共中央军委机要股股长(接替刘三源)。1936年6月任中共中央军委第一局机要科(机要股升格为机要科)科长、毛泽东同志机要秘书。1942年8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处机要科科长。1945年4月至6月作为中直、军直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1947年3月随毛泽东同志转战陕北,任中央纵队(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撤离延安后,留在陕北的中央和中央军委人员组成中央纵队)参谋长。1948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处副处长。1949年3月兼任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室主任、中共中央主席秘书、毛泽东同志办公室主任。重视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参加创立为党中央服务的机要工作体制和操作规范,建立《中央工作大事记》,采用速记和电子技术,保留了大量资料。1962年5月至1964年6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工业部副部长。1964年6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工交政治部副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1977年9月至1978年10月任北京市机械工业局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1978年10月至1979年12月任北京市机械工业局副局长。1979年9月至1982年11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务委员。1979年12月至1983年3月任北京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妥善安置数十万待业青年工作,主持组建十三陵、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主持领导全市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完成组织首都重大庆典活动和中央交办的工作。1982年11月至1987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任。1983年1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委员。1983年7月任国家安全部咨询委员会委员。曾兼任中国政法大学筹建组成员。1992年6月离职休养(享受市长级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03年3月11日19时1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6岁。是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候补代表,中共八大代表。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北京市的优秀领导者。夫人江英【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