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向来以语言贴切生动著称,牙祭便是其中一个绝好的例子。
古人有初一、十五设家祭的习俗,这一天,家中老少男女必向家神及祖先顶礼膜拜,家境好的,通常是三牲齐全,家境稍一般的,则雄鸡刀头是要略备一二的;家境再穷的,也会买一块肥肉切成正方形,往“天地君亲师”及列祖列宗灵位前香气扑鼻地一摆。香烛一燃,由家长带队的,向空气中念叨一通,有问候有汇报,更多的却是在祈求老先生们看在香烛和肥肉的面上,保佑自己或发财,或阖家平安,或五谷丰登,若家中尚有不开怀的女人,则更不忘添上一句保佑早生贵子之类的话题。总之,人有多少种愿望,祭祀中就有多少种语言。
死去的祖宗们对香味的兴趣,远多于对那块俗肉的兴趣,祭礼一毕,香味散尽的供品自然要派上另一个用场——牙祭。这“典礼”通常是在初二、十六的中午进行,人们把祖先享受过的肉切成大块大块的片,和着蒜苗炒成回锅肉,全家上下油噜噜地大嚼特嚼,以使吃了十几天斋的牙受到点奖赏和安慰。久去久来,牙祭便成了吃肉的代名词。
此俗起于何时,尚难确考;为何称之为“牙祭”,食文化专家们说法也不一。但至迟明末清初已在南中国沿袭。清康熙、乾隆间人吴敬梓所写《儒林外史》之第十八回,对此已有具体描述:“平时每日就是小菜饭,初二、十六跟着店里吃牙祭肉。”不过,就宜宾而言,此俗早已不限于城镇商店,即使乡村农家历来也普遍如此。
为何不以初一、十五而以初二、十六作为“牙祭期”,四川民间有各种说法。比较合符旧时实际的解释是:这与旧中国佛道二教对老百姓的影响有关。因为,每月初一、十五便为供佛、敬神之期,旧时不少妇女兴吃“花花斋”,必在初一、十五吃素,故而普通人家也跟着“忌荤”,打牙祭吃肉也就顺理推迟了一天。本来,按佛教的经典所宣扬的是人一生应该“苦修”方成“正果”,当然要求终生素食。但按照中国士大夫改造后的佛教的“禅宗”一出,提倡“顿悟”,主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因而初一、十五供佛之后,初二、十六吃肉并不有违“修持”;“酒肉穿肠,佛留心中”,打牙祭也就心安而理得了。
旧时,肉价昂贵。据宜宾县、翠屏区及重庆、自贡等地新出志书所记物价参数分析,抗日战争前后一斤猪肉售价常相当于4至5斤中熟米价格。所以人们常视牙祭为难得的改善生活之机会,素来异常看重。因之,打牙祭一俗曾在旧时社会各阶层引起过形形色色的多头反映。
商店、作坊老板,即使资金十分紧缺,至时必设法筹措,务使店员、徒工有肉吃。否则,必被视为:“牙祭不打,生意要垮。”
农村的长年、丘二、看牛匠等为打好牙祭,与地主、富农展开过曲折斗争。“主人”常借口赶场“回家迟”,热天买回臭肉,长工们便在煮肉时加入青岗叶或酒谷草以避臭。有的主子故意在肉内加盐便咸,或加糖使“闷”,长工们便自备茴香、海椒、野花椒、芫荽使之诸味协调。此即民谚所云:你有七算,老子有八算。你吃盐煎肉,老子放茴香。你要吃甜肉,老子放麦酱。
“打牙祭”曾被写入川剧戏词。《焚香记》“打神”一折里,旧艺人便曾借“神”之口,指斥戏班子老板。唱的是“初二、十六打牙祭,哪个得你刀头吃(念“期”音)。好东好西拿出去,骨头骨节吾神吃。吾神吃了不争气,跑到后门去打稀。倘若会首知道你,剥你皮来抽你筋。”此虽俚俗,但反映了民间艺人对打牙祭一事的种种看法,戏词对神揶揄嘲弄,对老板痛斥,也表明了旧时各行各业,三教九流对“打牙祭”一俗的普遍关注。
解放后,人们对吃内仍习称“打牙祭”。近年,由于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城乡多数人家几乎天天吃肉,早已不再限于初二、十六的两次牙祭。“牙祭”已被推而广之,用以比喻为种种适意的美好享受,借代为尽情惬意的满足。多看几场电影,便自称“打了一回电影牙祭”。另还有“新书牙祭”、“相声牙祭”、“钓鱼牙祭”等等。
“牙祭期”似已成为过去,但“牙祭”一词仍沿袭不衰。它带给人们的却是历史的回味,时代的留痕,社会的写照,旧俗的反思。